单位概况

党委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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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育党委工作职责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党对附属学校的全面领导,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

二、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带领教职工推动改革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负责附属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的教育、培训、选拔、推荐、考核和监督。   

四、加强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组织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健全基层党组织架构,做好党员发展等工作。

五、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

六、加强附属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推动形成良好校风、教风、学风。

七、讨论决定附属学校改革发展稳定、教育教学等方面的重大事项,支持和保证校(园)长依法依规行使职权。

八、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九、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十、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础教育党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做好党委重点工作、党委会决议决定的督查督办,协调推进党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落实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工作。制定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方案,负责党委会、理论中心组学习等会议的组织工作。

三、负责党委、党委办公室公文处理和上级来文来电办理,组织起草制度文件、材料撰写等工作。

四、做好党内评先表彰组织、材料审核等工作;协调附属学校党组织、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五、负责附属学校党员发展材料审核工作。做好全国及学校党员信息系统日常维护及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审批工作;负责年度党内统计信息填写和上报工作。

六、 完成党委和党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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